第三十四章偶像
在去工行的路上,唐宋脑海里还荡漾着两只开花的鲜红西瓜。
这场景,怕是很长时间忘不了了。
钟情也没了以往活蹦乱跳的兴致,脸色苍白地坐在后面,偶尔还干呕两声。其实她吃的早饭早吐光了,哪里还吐得出来。
不过在亲眼见到唐宋将一张五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存进户头后,钟情又来了几分精神:
“这是你那两首钢琴曲的报酬?”
唐宋点头不语。
钟情吃了一惊,她原本只是胡猜的,不料真是如此,说道:
“呃,你两首曲子就五万,还有必要这么辛苦抓贼吗?而且还有生命危险。”
唐宋摇摇头:
“偶尔为之,没兴趣。”
钟情有些想不通,都没兴趣的人,还能把琴弹得那么好?没天赋没激情,那有可能吗?
她却不知,各类乐器的演奏对唐宋来说实在轻巧之极,没半点挑战性。而且,唐宋也不是对这些发声的东西没兴趣,而是担心兴趣起了之后的无聊结果,他可不想再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所以干脆就说没兴趣,省得又引起某人的好奇心。
唐宋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现在钟大记者就在心里盘算,盘算眼前这年纪比自己还小很多的家伙究竟都有哪些本事。
超凡的听力,能演奏各种乐器,能模仿任何歌星的歌声,最最关键的却是他会狮子吼——这一点,钟情决定当成自己与唐宋两个人的秘密,永远不告诉任何人。
能给人安全感的超强身手——轻松摆平两位特警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冷峻幽默的表演天赋——在渔船上要不是唐宋肉麻十足的一句话,她即便能活下来,也只能跟那七个劫匪一样,变成白痴。还有在武警大队,他所表现出来的枪法规律,绝对不止那一点水平,在两位高手面前居然能如此藏拙,这戏法都可以入选奥斯卡提名了!
嗯,还很有爱心,从他收养一个盲人妹妹就可以知道了;还有……长的也不错哦,虽然冷了点,不爱说话,不过更酷更帅!这样的男人就一点不好,便如黑夜明灯闪闪发光,老是有女人像飞蛾一样往他身上扑——
呃,钟情,你在想什么?发花痴啊!
忽然醒悟,钟情忍不住给自己腮帮子轻轻来了一下,偷偷瞥了唐宋一眼,脸色还有些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