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吉他
唐宋睁眼一瞧,似乎是样乐器,问道:
“这是什么?”
徐克苦笑:
“吉他。”都不认识,还怎么可能会?
不过不会不行啊,清唱以其高超的功底或许能吸引一时眼光,招来顾客。但酒吧终究是酒吧,不是高档的音乐会所,所以纯属发泄的重金属摇滚,节奏强烈让人根本听不清楚的饶舌快歌,正当流行的通俗歌曲才是最受欢迎的,而清唱,则永远不可能是酒吧的大道。
徐克一屁股坐下来,压得椅子摇摇欲坠,一本正经地说道:
“无名,我知道你在学歌上有惊人的天赋,不知乐器是否也是如此?”
“有必要吗?”
“我知道这超出了我们最先的协议,不过没办法啊,现在酒客的口味越来越刁,光是单一的清唱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何况你又不现身,总是有人怀疑这怀疑那的。再说了,歌声总是要有点伴奏才完美才动听,才能打动人心”
唐宋心道这可未必,没听说过自然界中的声音还要伴奏的,即便两兽相争临死前的嘶吼也要比这些空洞无物无病呻吟的所谓音乐动听得多,那才是真正的动人心弦。
也难怪他有这样的想法,迄今为止,唯一能让他欣赏的这些所谓流行音乐也便只有席琳迪恩的《我心永恒》,而在老家,可是经常有惊喜的。
“其实,艺多不压身,学门乐器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不是坏事”
“能不能弹一段?”唐宋打断道。
其实唐宋对乐器并不反感,当初他师父有管洞箫,那空灵凄婉的声音让他很是迷恋了一阵,也想学来着,不过师父却没准,说他有嘴就行了,何必还浪费时间在那上面。当唐宋练到能随意改变声带形状后,洞箫的声音对他来说果然不是问题。若是他在包厢里动动嘴,怕是谁都以为他有大师级的演奏水准。
徐克心中一喜,笑道:
“当然可以!老实说,那么多乐器,我还就会点这个,想当年呃,好久不弹,不好别笑我。”看来,现今体态如猪,肥硕粗犷的徐克同志当年也曾是一代风流人物。
当下,徐克试了试音,便是一曲古老的《一剪梅》说不定他也就练了这一首以作某种用途。
不过音准倒还不错,萝卜一样粗短的指头在琴弦上揉滑推扫,竟然灵活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