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了技能就要利用。
不用的话,岂不是浪费?
这里说的是沈欢刚刚得到的职业篮球(初级)。
以沈欢现在的性格,没有浪到飞起就是很克制的了。
写歌和写书这样的事情,要看缘分……呃,主要是好爷的赏赐,但如果是技能方面的东西,那就不用太讲究啊。
只不过之前沈欢获得的技能,就是一个大擒拿手(初级)可以打,然而这技能你也不能见人就使啊,否则警察叔叔就会请你去来个七日游什么的。
现在好了,得到了一个职业篮球(初级),这就是年轻人们最喜欢的运动之一,就算再怎么的出类拔萃也没有人说什么,反而会增加人气和受欢迎程度。
沈欢不在乎会不会给自己增加几个女粉丝,但如果打得好了,人气高涨之下,以好爷这种贪慕虚荣和名气的性格,那奖励岂不是滚滚而来吗?
如若有一次,寡人有了卡特的扣篮技巧、艾弗森的过人能力、科比的疯狂投篮能力……这些中的任何一项在手,那咱每隔几天就能靠着上传视频得到上亿的点击量呀!
好吧。
沈欢知道自己不要做梦。
上述的一群超级巨星的能力,起码都应该是职业篮球(殿堂级)(史诗级)的级别,虽然沈欢不知道好爷这里的级别怎么分,区区高级的档次,肯定不能和艾弗森、科比这样的巨星相提并论,哪怕这里说的是专业篮球技能。
但是呢,做人不能好高骛远,现在有了职业篮球(初级),沈欢觉得自己至少在名贤中学做个篮球小王子,应该是问题不大了。
实际上如果按照之前对于专业数学(初级)的等级判断,至少在临安市的高中生中,他这个篮球小王子,还是名副其实的。
说话都是空事儿,还是要实际操作才行。
正巧这段时间学校在放假,想着篮球馆应该没有什么人,沈欢便买了一个篮球到学校。
话说如今的小孩子待遇可是好啊,还有专门的篮球馆,而不是沈欢前世在操场的水泥地上那种打球。
水泥地可是硬邦邦的,争夺之中摔在地上,直接就破皮流血了。
篮球馆多好,地上的地板是专门定做的,根本就不容易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