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在一个狭窄的房间里醒来。窗外河流散发出熟悉的刺鼻臭味,连墙壁上污渍的形状都如此眼熟。
蜘蛛尾巷,科克沃斯。这是他的房间。
他从床上爬起来,觉得有哪里不对。他习惯性地去枕头下摸魔杖——没有。他想起来了自己的处境,自己现在可是官方认证的纯种麻瓜,一丁点魔力都没有。可还有哪里不大对——这房间的天花和家具是不是都太高了?
他看了看双手,又踢踢踏踏地踱到卫生间照了照镜子。很好,还是熟悉的面孔,只不过这张脸也有三十几年没见了。
他垫了垫脚,仔细打量了一番自己七岁时的面孔。心态调整过来之后,他认为这不能算是一件坏事。斯内普自认为是个务实的结果导向型人才,所以此刻他并没为自己缩水而大惊小怪。他正严肃地思考能不能凭着年纪小卖萌骗到一个亲吻——玛莎似乎还是比较喜欢小孩子的。
结论是应该不行。
斯内普冷静客观地分析之后,再次确认了自己一点都不可爱的事实,并且没感到多遗憾。卖萌这种事情难度实在是太高了——西弗勒斯在心智成熟的六岁之后就没有再做过这种事情。他演技虽高超,但对有效卖萌还是没什么信心。
他叹了口气,扯了扯身上有些短了的衣服,下楼去了。家里果然是一个人都没有的。他从冰箱里翻出了一点剩菜,一边热了吃一边在客厅里打转。他从日历上得知今天是1967年12月21日。这个时候托比亚斯·斯内普失业了一年多,已经开始酗酒,但两夫妻还没完全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家里境况还不算太差。斯内普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童装——虽然有些短了,但至少比日后穿的母亲旧衣服强多了,身上似乎也没有淤青。
墙上的挂钟指向下午两点半。这个时间点艾琳应该在上班,托比亚斯要么就是在打零工,要么就是在找工作,当然,更有可能是在喝酒。在天黑之前他们都不会回来,所以斯内普有足够的时间溜出去找到玛莎。他翻箱倒柜地找到了帽子,手套,一本正经地把有点小了的毛线帽和破了一两个洞的手套戴上,穿上唯一一双合脚的、已经穿脏旧了的鞋子。他居然还记得这双手套——手背上有一只粗制滥造的米老鼠。这是他童年的最后一双手套,一直用到了实在穿不下去才被扔掉的。
斯内普出门了。隔着那条小河,远处城市高楼大厦的剪影在灰霾的天空下若隐若现。科克沃斯是这座英格兰中部大城旁的一个卫星城镇,既居住着拥有独栋房屋和花园的中产阶级,也聚居着低收入的蓝领和新移民。
他忍不住希望玛莎没有被随机投放到那座城市里——就算在六十年代,这座凭重工业起家的大城也有一百万人口了。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过满是垃圾、碎砖和烂木头的河边,经过了一群穿得和他差不多破烂肮脏的顽童。那群孩子大多和他一样皮肤苍白,但也有两三个棕色皮肤或皮肤黝黑的孩子。大一点的孩子把小一点的孩子背在肩上,肩上的孩童拿着木棍两两对打,嘴里还叫着类似于受死吧快投降这样的话。他突然想起玛莎形容过的一种游戏,忍不住站住了,稍微看了两眼。原来是这样的游戏,他想着,微笑起来。
一个大一点的男孩看到他站在一旁,向他喊道:“喂,你看什么看?是不是想和我们一起玩?”
斯内普摇了摇头:“我在找一个女人,黑头发,蓝眼睛,长得很漂亮。你见过这样的一个人吗?”
另外几个男孩子也围了过来,听到他的话,七嘴八舌地开始说起自己知道的漂亮姑娘,一会是学校里的年轻老师,一会又是杂货铺里的大姐姐,很快就为谁最好看吵了起来。
斯内普没得到有用的线索,只好漫无目的地继续往前走。科克沃斯几十年来没什么大改变,他毫无障碍地来到了镇上的商业街。斯内普一边走一边专盯着路过的黑头发姑娘,玛莎没找到,倒是收获了姑娘们的好几枚白眼。
走着走着,他经过了镇上的酒馆。这家酒馆是一对爱尔兰移民夫妇开的,白天是餐厅,晚上是酒馆,每天从早上十点开到凌晨两点才关张。这时候正是午餐结束、晚餐开始前的休息时段,隔着玻璃门可以看到一个小腹鼓起、满脸疲惫的棕红色头发女人正在拖地板。她身后不远处,一个满头黑色卷毛的小团子正趴在玻璃窗前看一本图画书。
斯内普对开酒馆的奥康纳夫妇还算熟悉,毕竟他曾无数次把喝的烂醉的父亲从那里弄出来,也认识他们的两个儿子。算算年份,现在奥康纳太太正怀着头生的儿子呢,他想着,匆匆走了过去。
等等,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