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暮不是惊讶于少年清隽好看的容貌,而是这张脸,虽然只见过一次,却被她深深刻在脑子里。
“是你。”沈朝暮一眼就认出来了,心脏狂跳不止,心底说不出是惊讶还是欢喜。
她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了。
张修远打量着眼前的少女,眼露疑惑之色:“我们见过吗?”
沈朝暮立刻点头,她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你给过我烧饼还有银子,在一个饭馆那,那时我被打得趴在地上,腿还在流血。”
记忆被掀开,张修远立刻想了起来。
那一次,他和妻主陪着琳姐儿来唐州府参加府试,那是他们离开的那天,他去买烧饼,刚好就遇到一个被打得趴在地上,浑身脏污,腿还在流血的人。
那时候的张修远,还分辨不出来那个人是男是女。
那饭馆的老板说,她是去后厨偷东西吃的,张修远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但还是把烧饼给了那个人,又看到那人流血的腿,他又把银子留下。因为赵楚楚他们还在等待,他只能匆匆离开。
没想到今日还会再见到,而她是个女孩。
“原来是你啊,对了,你的腿怎么样了?”张修远视线落在她的腿上,他记得当时少女的腿流了很多血。
听到少年记得自己,沈朝暮心下一喜,想到自己的腿,她神色有一丝丝的灰暗,但转瞬即逝:“已经没事了,就是有点跛。”
她的腿,是在和那个疯子女人打架的时候受伤的。
那个人打起疯来很是可怕。
她的腿当时剧痛无比,流了很多血,大夫说了,要是再晚点去医馆,就不是跛了那么简单,整条腿都得截掉,不然只能等死。
那一天,沈朝暮发现疯子女人在糕点里下老鼠药,在和疯子女人打架中,她的腿受伤了,那个女人也去掉了半条命。
后来,她拖着受伤的腿去找一个员外的千金。
那个员外家的千金,是个性格暴戾喜欢打人的,只要有人愿意给她打,就能获得银子。
沈朝暮急着找银子给中毒的小乞丐治病,就去找了那个员外的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