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阅约了秦关在市中心的一条商业街路口见面。

    秦关驱车赶到的时候,整条商业街华灯初上,穿着厚厚冬装的行人愣是将满是寒意的大街挤得热意腾腾,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秦关抬手看了一下表,6点30。

    今日,他破天荒的没有早到。除了将娃和狗丢给王助理外,他还特意绕道去做了一件别的事。

    想到这里,秦关侧头望了眼副驾驶座。

    那里,静静摆放着一束香槟色的玫瑰花。

    修长手指在方向盘上轻扣,秦关墨黑色的瞳仁里现出了一点笑意。

    为了不显得唐突,他刻意没有选大红的玫瑰。下次吧,下次有的是机会。

    秦关单手捧花,推开了身侧的车门。

    冬夜的寒意扑面而来,秦关黑色长绒外套的下摆被冷风吹得扬起。

    从车里看热闹,与亲身走在热闹的长街中,观感是完全不同的。无数男女在秦关身边走走停停,汇成了一股浩瀚的人流。

    他身姿高大挺拔,容颜俊逸无双,加之又高调地捧着一束玫瑰,一下子就成了众人视线的焦点。

    颊侧咬肌一紧,秦关觉得有点烦。

    幸而很快,隔着喧嚣的人群,他一眼就看见了前头咖啡馆外,等在灯下的时阅。笑意还来不及蔓延,视线一转,他就看见了和时阅挨着站在一起的陆阳。

    秦关:“??”

    下午散会的时候,陆阳提出请时阅吃饭。时阅当然不会错过这难得的机会!反手就是一个电话打给秦关,问他要不要一起晚饭。

    秦关同意了。眼下,这俩人就凑在了一起。

    机智如我!

    谈恋爱嘛,刷的就是一个脸熟。你和一个人三不五时的见见面,吃吃饭,聊聊天,谈谈心,这感情不就自然而然培养起来了?而且她这个路子走的是细水长流,虽然比不上人家速食爱情见效快,但胜在稳妥,奔的是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