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已经一个多礼拜了,凌昭寻响应老师的号召,尽量多去学校学习。其实并不是真的多么喜欢待在教室里,因为教室很空,只有她一个人,但相比起家里总被妈妈嫌弃来说,她还是更愿意待在学校。
凌昭寻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她不用整天背着装有很多书的“乌龟壳”走来走去,学到差不多的时候就起身回家,吃完饭又回去学习。那张桌子就是她攻坚高考的阵地。
她有时会看看旁边的空桌子,洛天青自那天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他打过电话,对方也没有接。
有一天,凌昭寻做好家务后,轻松地走去学校。在小区门口,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扶着自行车站在那里。身材微胖,身体健壮,妈呀,是赵京逞!凌昭寻赶紧转身开溜。
“凌昭寻,”凌昭寻叹了口气,还是没有逃过一劫。
“我笔忘带了,我回去拿。”凌昭寻怕对方知道自己躲着他。
“我有,借给你。”又是冷冷的语气,说着,赵京逞还真取下背包去找笔。
“哎呀,我就应该说我的钥匙忘带了,真笨。”凌昭寻拍了拍前额。
“我突然想到笔在教室里还有,你还是别借了。”还是别接了,是因为凌昭寻不想又找他还。
“这个送给你。”听到凌昭寻说不用笔,赵京逞很快从书包里面拿出一个罐子。
凌昭寻朝他手中的罐子看去,那是用粉色方格纸折成的玫瑰花。
“送我这个干嘛?”凌昭寻很疑惑,但没有说出来。她摆摆手拒绝。
“送给你。”赵京逞好像急了,说话声音加大了一倍。
赵京逞的脸色总是一副让人难以靠近、充满敌意的样子,凌昭寻不收怕他会做出什么事情。她害怕地接过罐子。
为了赶紧摆脱赵京逞,凌昭寻立刻讲道:“我要去学校,我先走了。”
凌昭寻转身就跑。到了一个拐角处,凌昭寻停了下来,看看后面,没有赵京逞,凌昭寻开心的呼了一口气。
开心还没过一秒,一辆自行车横在中间挡掉了她的去路。“我也去。”赵京逞这个惜字如金的跟屁虫!
凌昭寻好无奈,和他一起去了学校。路上二人没说一句话。凌昭寻心里打鼓:“真的就没有这么尴尬过。”
赵京逞没有说谎,他是有备而来,他书包里面装着书,到了教室就安安静静的学习去了。凌昭寻双手合十祈祷他明天不会来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