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天气晴。

    天还不亮,唐明耀就早早地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母亲已经比他先起来了,正在做早饭。

    两人吃完饭向镇上出发时,时间还不到六点。

    今天乡上不赶集,他们必须自己走路到乡上,赶上早晨7点半那趟发往县城的客车,然后在车上颠簸二十多里路,到达这次行程的目的地。

    其实去镇上参加个考试而已,唐明耀自己就能去,可是母亲李琼不放心,非要跟着,他也没法拒绝。

    毕竟在母亲看来,他是个没出过远门的孩子,万一路上耽搁一下没赶上班车,又或者坐过站了,再或者直接走丢了,那都是没法挽回的事,所以她必须得亲自跟着才能放心。

    两人一路紧赶慢赶,走了十二里山路,到乡里坐上客车时,时间才七点十分。

    还好,时间挺充裕。

    唐明耀坐在位置上等了一会,陆陆续续有客上来。

    快到七点半时,突然车身发出咚的闷响,似乎整个车都往下沉了一下,然后就见一个巨大的身影从车门挤了上来,出现在唐明耀的视线里。

    这人他认识,他们村出了名的土豪,罗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太有钱,整个人吃得都胖成球了。

    而且不光他一人,他的老婆、他今年刚刚十岁的儿子,都一个德行,三人人均一百八十斤,绝对没有任何水分。

    这还是他儿子年龄小,拖了后腿的缘故。

    唐明耀之所以对这家人很了解,是因为他和他们家的女儿是同班同学。

    在大胖子罗志上车以后,紧随他的背后,又出现了一个娇小的女孩身影。

    十一二岁的年纪,穿着这个年代对农村来说绝对时髦的花边长袖t恤、修身牛仔裤、红色小皮鞋,整个人比城里的小姑娘还要洋气。

    她的脸蛋是圆圆的苹果脸,五官精致,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脑后扎了个高高的麻花辫,走路时一弹一弹的,不仅不觉得土,反而透着七分可爱。

    “罗文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