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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所措地看着马三妹,后者安慰她,“没事,用力太大了,轻点划。”马三妹又让她用断的半根火柴棍划。
孟清荷心跳得有些快,还没划呢,脸上就一阵怕怕的表情。
“以前没烧过土灶?”
孟清荷摇头,记忆里赵彤连厨房都没让她进过,十八岁了,她连衣服也没洗过,她抿着唇,这一遭遭的不会,让她心情烦闷,她现在很怕,“我……我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以前我爸妈都不让我做这些家务。”
马三妹了然,果然她猜得没错。
不过,“那你为什么会和十三认识的?”十三可能会认识孟清荷,常年混迹在深巷闹市早把周围的人和事都摸熟了,但养在深房的孟清荷不一定会认识十三,现在是娇娇看起来和十三很熟的样子。
“他救了我,然后就认识他了。”
马三妹若有所思,她想问孟清荷一个女娃怎么自己一个人出来住,父母呢,但孟清荷没有给她机会,她问:“为什么你们都叫陈榭十三,他排行十三吗?”
“这倒不是,听德宝说,十三是市人民医院的弃儿,一岁多的时候被人放在医院门口,院长就收留他在医院,每天从自己的口粮里剩口饭给他吃。”
“他被院长发现的那天,医院有十二个孩子出生,他是最大的那个,但是院长说他是小十三,后来十三就是他的名字了。”
“再后来,他就有了陈榭这个名字,但大家都习惯叫他十三,德宝喜欢三哥三哥地叫。”
孟清荷皱着细眉,不知道陈榭还有这个故事,听到他是弃儿有些心疼他,心里酸酸的,她有心脏病,赵彤和孟向荣都没有扔了她,反而积极地给她治病,一家子都爱护她,相比之下,陈榭就可怜多了。
她还有听得迷糊的,“什么叫再后来?难道他一开始的名字不是叫陈榭吗?”
马三妹摇头,叹息道:“十三就是他的名字,只有名没有姓,院长也是个良善人,原打算把他抱回家当个养子陪伴家里的儿子,跟他的姓,但家里那位眼里容不得沙子,不许院长带他回家,更不许管他,所以十三从小就是在医院长大的。”
说到陈榭的从前,马三妹这个旁人都忍不住落泪,为这个孩子心酸,她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火光映照在她脸上,明明灭灭,“十三三四岁时能为了一口吃的替医院守太平间,市医院的太平间我去过。”
马三妹一共五个子女,饥荒年他们一家千里奔袭,来到这里讨口吃的,接连在这里送走了三个女儿一个小儿子,那时候一堆堆地人山被堆在阴深深的太平间,没办法其他地方不让放啊,她去过几回,想让孩子们走得体面一些,回来胆汁都吐出来了,无法想象陈榭在那里一睡就是十几年。
也是在那里,她见到了才十一二岁的陈榭,已经长得很高,冷静又动作麻利地帮着医院的人抬着死、人。
“有时候没有吃的,就躺在医院走廊睡觉,到了五六岁了,早上出去乞讨,晚上回医院,吃院长给他剩的那口口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