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咱们说到,伊阿宋一行人在海上航行了七天六夜之后,终于到了科尔喀斯岛。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了岛上的某个地方,伊阿宋的脸色突然一变,大声喊道。
“快跑!大家快跑!”
良久,只能听见阳光灼烧大地的声音,并没有什么异动,伊阿宋难以置信地摸了摸头,对众人报以歉意,大家也没有在意,毕竟,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小心一点并无不妥,他们接着走着。
这一走,又走了五天。
食物也好,淡水也罢,就连不断上升的温度,此刻也已偃旗息鼓,一切都维持在刚刚好的程度,好的可以让人继续走下去。
沈溢在前面走着,身上不时传来的冰凉感让他有些烦躁,他看了看周围的景色,树也好,草也罢,就连阳光的角度也是,一切的一切,都熟悉极了。
换而言之,他们迷路了。这五天的时间,有四天半的时间在迷路,沈溢扭过头来,看着大家,大家古铜色的脸上,写满了刚毅和自信,斗志昂扬地前进着。
唉,他们哪儿来的自信呢?是对自己有信心,还是对我有信心,如果是后者的话,还是算了吧!说实话,迷路了这么长时间,沈溢的耐心早已消磨殆尽,现在的他,全靠本能撑着。
不过,沈溢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之前他经过某处的时候,总感觉温度有微妙的变化,如果他猜的没错的话,眼前的迷路肯定与异常的温度有关,但是身上的巴洛兹妨碍着他的感知,
突然,他的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昏睡前,听到了伊阿宋急切的关心声。
“小咩,你怎么了?”
过了好久,大概有一天多的时间吧!这是沈溢观察阳光角度得出的结论,此时的他,无比地庆幸,自己还能醒过来。
其一,他没有被就地掩埋,或者做成美味的烤全羊。
其二,大家没有把他丢在野外。
大家一脸关切地看着他,至少,没有看着食物的眼神。
沈溢突然想到了什么,它顺势一躺,翻滚,再翻滚,全身的卷毛与草地来了个无死角的接触,胡托特有的锯齿感让他的心情一定。
“它……疯了吗?”
说这话的,是那个酒糟鼻的水手,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怜悯。你才疯了呢!你全家都疯了,它不满地咩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