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女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在你面前真情流露时,相信只要不是木头人,谁也做不到铁石心肠。
尤其对方还是萧茗荷这种优秀到无可挑剔的白富美。
无论是长相还是家世,又或是她自身的潜质,夸她是白天鹅一点都不为过。
但感动只是感动,它无法转变成喜欢。
不讨厌归不讨厌,亦不能代表接受。
如果,假如,也许,这样的问题我没法回答。
毕竟真要细算的话,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遇到灵溪。
“对不起,我不该问的。”萧茗荷强颜欢笑的起身,坐到我身边道:“恩,继续补课。”
“茗荷......”我深深吸了口气,满心歉意道:“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同学,朋友,好不好?”
萧茗荷没有回答,她放下手中的水笔,岔开话题道:“哎呀,肚子好饿,我们下去吃饭。”
“走,叫上孟凡一起,我请客哦。”
她不由分说的收起桌子上的资料书籍,径直打开房门。
我默默的叹气跟上,无计可施。
有些事,在我看来明明说的很清楚了。
奈何萧茗荷一昧的“执迷不悟”,我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做,又能怎么做。
正如唐静月所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毫无道理可讲。
......
走堂部的主事庞狮是个体型巨大的胖子,据我目测,起码快三百斤了。
如果说孟凡走路的时候像只大肥鸭,那庞狮走起路来简直虎虎生风地动山摇。